采购降本增效方法和措施?采购方法和措施如下:加强对降本增效的全面宣传。发挥财务预算职能、新产品成本核算方式。加强日常花费的支出管理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费用标准。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单位人工效率。加强采购部门的成本控制。加强对生产成本定额消耗的考核,提高物料周转效率。
采购降本增效的方法和措施包括强化成本控制,推动精细化管理。这可以通过进一步执行集中采购政策,提升全员、全要素、全过程的成本意识,以及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来实现。 积极拓展市场也是关键。维护现有省内市场份额的同时,应努力开发省外及国际市场。
采购降本增效的方法和措施主要包括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以及加强供应商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可以通过简化采购步骤、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以及采用电子化采购系统等方式实现。这样不仅可以缩短采购周期,还能减少人力成本,提高整体采购效率。
采购时“货比三家”确实有助于不吃亏。具体来说:确保商品规格统一:在比较不同供应商时,首先要确保所采购的商品规格统一,避免因为规格不同而接受到替代品,从而确保比较的准确性。至少获取三家报价:通过向至少三家供应商询价,可以获取更广泛的价格信息,从而有机会找到最优惠的价格或性价比最高的选项。
在采购降本方法中,“货比三家法”需要遵循以下原则:统一性原则:采购产品的规格应保持一致,以确保比较的有效性。不同规格的产品直接比较价格没有意义,只有在规格统一的前提下,比较价格才能反映出供应商之间的真实差异。
采购应严格遵循“货比三家”的标准,即在相同质量下比较价格,在相同价格下比较质量,在相同价格和质量下比较服务。依据供给商的资质、规模、诚信度和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定点采购合格供给商。定点采购与分散采购结合 标准上要求一律在指定供给商处进行采购。
货比三家法的核心在于三个关键点:首先,确保商品规格统一,避免接受替代品;其次,至少获取三家报价,通过比较获取最优惠的价格或性价比;最后,目标是通过比较达到节省成本的效果。在实施时,必须遵循法律框架,如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等原则,同时考虑价格的统一性、区域性和有效性,以及供应商的资质。
1、具体计算方法需参照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规定。 价格分占比的规定: - 对于货物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通常不得低于30%,这一规定来源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服务项目则不得低于10%。
2、如果需求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值,必须得到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的批准。但是,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能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能低于10%。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值的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
3、公开招标 货物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这一规定确保了价格因素在货物和服务项目的综合评分中占据一定的比重,从而反映价格竞争的重要性。竞争性磋商 货物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
1、80/20原则与ABC分类法 基于80/20原则,即采购价值的80%由20%的物资贡献,采购企业可将物资分为A、B、C三类,对应地对供应商进行分类。A类物资(重点供应商)是企业战略物品或需集中采购的物资,其价值高,供应保障不力,要求投入80%的管理精力。
2、/20法则又称为帕累托法则、二八定律、帕累托定律、最省力法则、不平衡原则、犹太法则、马特莱法则等。80/20的法则认为:原因和结果、投入和产出、努力和报酬之间本来存在着无法解释的不平衡。
3、朱兰的“80/20原则”不仅反映了质量管理的核心,也是企业实现卓越品质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这一原则提醒我们,质量责任的分配并非平均分布,而是在领导层与基层操作人员之间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因此,确保高质量的产品,关键在于领导层的责任感、决策能力和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
4、ABC法则,也被称为帕累托法则或80/20法则,是一种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的工具。此法则的核心在于,通过区分不同物料的重要程度,企业能够更加高效地分配资源和管理采购活动。在实际操作中,物料依据其重要性被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1、年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中, 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 对价格占总分群众,有了新的要求: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2、这种价格限制可以在不同的场合出现,例如在市场竞争激烈的行业中,企业可能会设定价格上限以吸引消费者;在政府采购中,政府可能会规定商品或服务的最高采购价格;在某些情况下,政府也可能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或市场秩序而设定价格上限。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价格上限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3、最低收取比例:中标服务费全额的30%;最高扣除上限:不得超过中标服务费总额的100%。 未发货情况处理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根据《民法典》第577条,招标文件特别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具有优先效力。